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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阳江阳春市“银龄讲学计划”讲学教师招聘49名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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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,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,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,提高农村教育质量,根据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粤教师〔2019〕2号)要求,现就阳春市2019—2020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募岗位

2019—2020学年,阳春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银龄讲学教师49名,具体岗位详见《阳春市2019—2020学年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》(见附件1),可登录阳春市人民政府网(http://www.yangchun.gov.cn/)下载查看。

二、招募对象及条件

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为我市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(校长、教研员),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热爱教育事业,政治可靠,师德高尚,甘于奉献,身体健康,志愿到农村学校承担一定的课堂教学和讲学任务。

(二)年龄要求,男的63(含)周岁以下(195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),女的58(含)周岁以下(196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
(三)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教育教学经验丰富,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,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。

(四)符合学校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(具体见附件1)。

(五)其他要求。

1.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。

2.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,在自愿报名、资格审核、组织面试、公示公告、签订协议、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,一律取消资格。

三、岗位职责

银龄教师须在我市乡镇及以下学校驻点,根据自身专业特长,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,承担相关教学任务。可通过开展听课评课、开设公开课、研讨课或专题讲座、跟岗指导等方式,对所在乡镇的学校教学、管理和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跟踪指导,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,带动提升所在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。

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,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,但一般不超过3学年。由招募学校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讲学服务协议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包括讲学时间、讲学学校、讲学方式和内容、办公与生活条件、享受相关待遇,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。签订服务协议前,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一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。服务期间,由招募学校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,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,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,予以解除协议。

四、招募程序

招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,各招募学校具体实施。遵循”公开、公平、自愿、择优”和“定校、定岗”原则,从各学校实际需要出发,招募银龄教师,结合银龄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。按下列程序进行:

(一)发布公告:2019年7月12日起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。

(二)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自愿报名。

(三)报名时间:2019年7月15日至8月2日。每天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30。

(四)报名地点:阳春市教育局五楼人事股(阳春市迎宾大道91号)。

(五)报名材料:报名表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职称证、教师资格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退休证、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(背面写上姓名)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(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审核,并自备复印件1份, 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)。

(六)报名要求。

1.报名(申请)表统一用a4纸打印(一式两份),贴好相片,由本人签名确认;不受理委托他人代报名。

2.报名时按所学对口专业报考公开招募教师职位表中具体职位,每位考生只准填报一个职位,多报视为无效。

3.本次现场报名即时参加资格审核,资格审核不合格者,不得参加面试。

4.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。

(七)面试考核:本次公开招募考试采取面试方式,面试满分为100分,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定为60分。

1.面试时间:2019年8月13日(根据人数多少确定),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3:00—5:00。

2.面试地点:阳春市教育局(具体另行通知)。

3.面试形式:答辩。

4.其它要求: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。面试时间10分钟。

(八)体检:(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)。

面试结束后,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岗位招募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,可依次同岗位递补体检人选。

体检工作按照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(粤人社发〔2011〕134号)》、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(2013年修订)》规定执行,体检费由本人负责。

(九)公示聘用:拟招募人员经面试考核、体检合格后,由市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

(十)签订协议:招募学校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(附件3 )。

(十一)上岗任教: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相应农村学校上岗讲学,履行岗位职责。各学校负责银龄教师的日常管理。

五、保障措施

(一)经费保障。

1.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、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。按月发放工作经费。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、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。

2.银龄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每人2万元/学年,经费由省财政负担,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落实。

(二)政策保障。

学校为银龄教师提供周转宿舍,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。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,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。对于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,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,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、奖励。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,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人事股联系电话:7658312,邮箱:yc7658312@163.co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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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春市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.xlsx

阳春市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.doc

阳春市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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